补充工伤险理赔流程
一、理赔材料
1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的《工伤(亡)认定结论通知书》、《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书》;
2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工亡职工需要医院出具死亡证明、户口本注销页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死亡注销证明复印件;
4、沈阳市补充工伤保险补偿金申请单;
(点击下载申请单附件) 5、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
二、理赔材料递交地址
和平区:沈阳市总站路19号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7、9号窗口。电话22514982
皇姑区: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金山北路21-8号政务服务中心,8、9号窗口。电话66696806
于洪区: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号一楼社保大厅 11和12号窗口。电话:66696809
铁西区: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南街66号3楼16号窗口。电话66696805
张士区:沈阳市铁西区流花湖街1号2楼 无窗口。电话66696810
沈河区: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甲,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。电话66696802
浑南区: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 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10号窗口 电话83184511
沈阳市各区养老局